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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 新神

魔法世界奇迹大陆,格兰诺非斯小镇边边角角无人在意的,脏乱昆虫和老鼠并行的角落。

面包店里一位平凡的女工,明妮蜷缩在巷子的最底部,战战兢兢地看向围堵她的几个流浪汉。

他们是镇上的蛀虫,阴沟里的老鼠,无恶不作。

“你不是在面包店工作吗?就没攒下一点粮食和钱?”

她抱紧自己,试图减弱自己的存在感:“真的没有,我真的没有。”

面包店老板抠门的很,现在大旱饥荒更是几番降薪,又拖欠工资,家里早揭不开锅,女儿又还小需要喂,怎么可能还剩下钱。

每当她恨不得跪在地上求老板给一部分拖欠的工资时,那个扒皮也只会说:“你不干有的是人干。”

真的走投无路。

流浪汉不满地朝明妮哕了一口唾沫,骂到:

“小婊子,你当我们傻吗?”他看向自己的两个同伙,满脑子坏水地嗤笑一声,提起女人的后衣领,像拖死狗一样拽着她:

“没钱?你那个早死的老公就一分钱没留?也行,你不是有个女儿吗、细皮嫩肉的,正好给哥几个开开荤。”

这句话狠狠触动了神经,明妮惊恐地剧烈挣扎,扯着嗓子大声喊叫:“不行!咳咳!不行!放过我女儿,求你了,你再给我点时间,我一定……”

男人低下头,猛地甩了一巴掌:“时间?给你时间你就跑喽!”

女人绝望地瞪大眼睛,直到被男人拖到了大街上,又开始向路人求助,但众人都冷漠地看着,目光比寒冰更刺骨。

不久,流浪汗扯着人到了女人住处,抬脚将形同虚设的木门踹翻,走近里间,目光投向木床上襁褓中的小婴儿。

“不不不……”

明妮流着泪嘶喊,但只能招来一顿毒打。

“别急,下一个就到你。”

绝望之际,忽然听见有个人在她耳边轻语,那温柔而坚定的女声,反反复复地念诵:“丰饶与生命之神,念诵主之真名!赞美吾!归属吾!为吾奉献灵魂与生命……”

神真的存在吗?信仰祂就能得到拯救吗?

明妮的意识在此刻既模糊又清醒,她不信神,对这些神神叨叨的教会印象也实在不算好。

但此刻,这是唯一的救命稻草,哪怕是假的,哪怕是幻觉。

张开弥漫血腥味的咽喉,她跟着耳边温柔的女声一起小声呢喃。

这引起了注意,其中一名流浪汉皱眉朝女人踹去:“你这死婊子在嘀咕什么?”

不等落脚,忽然出现的刺眼白光落在了身上,白磷般瞬间烧穿衣物、皮肤,灼得他连连惨叫。

除此之外,明妮的心口处浮现出一道金色的纹路,光华流转。

“神眷者?该死!啊不,我该死!”

另外两个同伙认出那纹路代表的意思,吓得连连后退,迟疑了一秒更是丢下惨叫的男人转身逃跑。

不一会,沾染白光的流浪汉便被烧成灰烬。

劫后余生,明妮早被汗浸透了,她恍惚间看向躺在床上哇哇大哭的女儿,缓过神将孩子从床上抱起。

这才发现女儿的小手中紧攥着一个小布包,上面绣着神灵的纹章,打开一看,是满满一袋子麦种。

那是祂留下的赐福种子。

与此同时的另一边,年轻的少女坐在木床上猛松了口气。

日常获取信仰结束,接下来就是引导信徒们传教,逐渐扩大教会规模,这非一日之功,还需慢慢来。

自吹自擂得口干舌燥,荚乐到桌前给自己盛了杯水。家里的菜还没种熟,目前只有稻米可吃,稍作准备就要出门找找外面还有没有野菜摘。

取下墙头挂着的竹篮,从铁盆里拿出昨天蒸好的米面馒头充当午饭,又把挖菜的锄头挂到腰上,最后将水壶灌满水,收拾了下有些皱巴的防晒衣,拉开院子的大门,出来后又用铜锁锁上。

这些就是她现在的全部家当。

三天前,荚乐还是个快乐的网瘾大学生,好不容易游戏通关还没来得及高兴,附近的加油站炸了不说,还震倒了电脑边的茶水,她非常顺利的触电身亡,穿进了当时正在玩的游戏,“幻想终章”。

满级存档消失,游戏系统不知所踪,除了新获得的终章通关奖励——丰饶与生命女神神格,以及伴生物:对应神格的魔法权杖和知识记忆还在以外,就是个0级菜鸟。

且目前剩下的东西作用十分有限,需要多多发展信徒,才能解锁更多功能。

于是乎,荚乐决定先老老实实待在新手小屋干传销(bushi),教习信徒传道知识,把前期的□□熬过了再说。

收拾好心情,戴上防晒衣的帽子,加高的衣领在拉上链子后直抵鼻根,选了个还没去过的方向,沿着山坡往下走。

因为干旱的缘故,山上存活的植被不多,她翻过一截石壁,终于在一堆干脆的枯叶下找到了目标。

快步上前,蹲下,将一块伏在地上的绿色茎叶拔了出来。

这是一种叶片扁平,呈倒卵形,似马齿的一年生肉质草本植物,喜欢温暖湿润的环境,但非常耐旱。算是游戏中为数不多照搬了现实的东西。

就在她将马齿觅放进竹篮时,危机感突然涌上心头,只听一阵疾驰的风声,一根利剑朝她射来。

荚乐心脏猛地一顿,她微微睁大了眼,完全出于本能地往旁边一躲,那箭擦着她的小腿而过,留下一道血痕。

视野立刻天旋地转起来,因为在躲避的时候,荚乐被脚边凸起的石块绊了一跤,倒头顺着山坡栽了下去,滚了几圈后,被一棵枯树截住。

“嘶~好痛。”

荚乐皱着眉,转头看向自己的腿,那里软软地不正常地弯折,她不敢动,僵着身体被钉在原地。

“你还好吗?”

头顶传来一阵脚步声。说话的是一约莫十七八岁的少年,身穿打满补丁的粗布外衣,下身束脚长裤,脚上是棕色硬挺的皮革宽头鞋,上面满是发白的折痕,十分老旧以至于有些开胶的鞋底,露出一点点脚后跟。

米切尔看到荚乐的惨状,焦急地蹲到她面前,仔细地检查伤处。他摁了摁肿胀变形的关节,在确定没有骨折后松了一口气。

“还好只是脱臼,对不起,真的对不起,我以为是羊……对不起,我早该想到这山上不会有羊的。”

荚乐面对这样诚恳的道歉下意识想说没事,但她现在真的很有事,只好沉默地看着米切尔不停自责。

然后,米切尔握住她的小腿,在荚乐还没反应过来之际突然用力一掰,脚踝处传来咔嚓一声,脱臼的关节回位。

荚乐后知后觉的疼出了眼泪,啪嗒地滴在衣服上,染深了几个点。

“你别哭,对不起,你要不也射我一剑吧?”米切尔最见不得女孩子哭,他焦急地抬起头想说些什么,却在看到荚乐样貌时陡然愣住。

少女的脸部线条柔和而优美,脖颈纤细而白皙。一头黑发纯黑如墨,散发着丝绸般的光泽,宛如造物主的宠儿。

她身穿长裙,上面印着复杂的,颜色丰富的图案,柔软干净,脖子上戴着的软银项链宛如流动的溪水,中间垂着颗猫眼宝石。(实际只是普通睡衣而已)

米切尔从未见过这样的人,用任何词汇都不足以形容少女的美好。此刻他自渐形秽,没有任何肮脏龌龊的欲念。

“我……我……我帮你处理一下伤口。”他红着脸有些结巴,将腰包里的几根草药拿出来放在嘴里嚼。苦涩的汁液从叶片中溢出,他忍不住皱眉,等嚼烂了,再将碎成渣的药敷在荚乐的伤口处。

“这是今天刚采的,你放心,没毒,可以治外伤。”米切尔见荚乐有些嫌弃,连忙解释。

“……”她嫌弃的是口水。荚乐沉默。

“你家住哪?我背你回去,我……我是塔山村的猎户,你知道塔山吗?就从这往北,再翻几个山头就到了。

我今天也是第一次来这边,因为很多动物都被其他村民猎完了……”

米切尔边说边弯下腰,做出预备的动作,然后托住荚乐的大腿,让她伸手环住自己的脖子,再一使劲,一撑,将人背在了背上。

他感觉自己的耳朵开始发烫。

邻居家,村上的玩伴,同龄人,无论男女,一凑近就有难闻的体味,再加上长期不洗澡,卫生条件不好,连他们自己都难以忍受。

然而,荚乐就仿佛是许久没开过的玫瑰,是米切尔好久没闻到过的花香,不是有钱人家用来遮盖味道的香水味,是自然里最清新的那种气味……

大脑一下子乱了,人生第一次如此真切地感受到内心的悸动,可青涩的人生经历使他不能意识到这是喜欢的情绪,只能等细细思索以后,在某个午后恍然大悟。

而荚乐同样不能平静,她紧贴着少年的背脊,能清晰感受到衣服下精壮的肌肉,闻到一个年轻男人蓬勃的荷尔蒙。她浑身不自在,作为母胎单身,上一次和男生近距离接触还是在孤儿院,念福利幼儿园的时候。

但是没办法,总比被扔在野外好得多。

“我家就在这附近,你朝着山顶再走一点就到了。”荚乐回道。

“好。”

一路无言,当然仅限于荚乐,米切尔一直在说话,没有得到回复也不恼,像是打开了话匣子,有说不完的话,从村口枯瘦的老黄狗说到村尾干涸的小溪。

……

昨天被剑射中,又摔了一跤,加上脱臼严重导致关节处红肿淤青,荚乐的右腿到今天早上还是疼痛难忍,甚至看着比刚受伤时还吓人。

她只能用自己的好腿,摸索着穿好鞋,扶着墙单脚跳。

和那年轻的猎人做了基本的互相介绍后,米切尔承诺在伤好彻底之前,会每天来照顾她。

荚乐对此不抱希望,久病床前无孝子,何况她只是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,且现在旱灾不好过,大家都自身难保。

撑着墙洗了把脸,她犹豫地看向墙角放着的锄头,咬了咬牙,还是决定忍痛去后院种菜。

刚把锄头拎起来,门外响起了敲门声。

“荚小姐?您在家吗?我进来了!”

虽然不抱希望,她还是给了少年一把门锁。

米切尔打开大门,穿过前院,大踏步走进新手小屋,没有客厅,他一来就看见荚乐艰难地拿起锄头。

“您应该好好休息!”

少年生在乡野,长在乡野,做事情大大咧咧,很是自来熟地抢过荚乐手里的工具。

然后才意识到这样不礼貌,被后面跟上来的父亲,罗斯,敲了一个脑瓜崩。

“臭小子,还不扶荚小姐坐下?”

但房间里一贫如洗,没有凳子,只能坐在床上,她便被安放在了上面。

“荚小姐,抱歉,那臭小子我昨天已经教训过了,现在请了金医生过来给您看看伤,希望您能原谅他,之后我让他每天过来,您随便使唤,缺吃的也给您送来,肯定尽我所能地弥补。”

罗斯的眼光毒辣,他一眼看出荚乐的身份不普通,很是诚惶诚恐地道歉。

这时。荚乐才注意到来者还有一个人。

那应该就是罗斯口中的金医生,但毫无医生的样子,反倒像个逃荒的,蓄着八字胡,背着一个大布包,腰上挂着皮壶,脚上是沾满灰的旧鞋。

她点头同意,金医生便解下包裹,从里面某个角落找出一个格格不入的白布包,看起来干净些,他摊开在桌子上,里面是一圈绷带,一小瓶酒,一管膏药,还有夹板。

先要看看伤处情况,金医生摸了摸荚乐脱臼肿胀的位置。

“不算太严重,一个月就能好差不多,这期间不要干重活,好好休息。”

“这还不严重?!”米切尔忍不住惊呼,他以为没骨折,要不了多久。

金医生没理会这插话的年轻人,开始用酒消毒伤口,涂膏药上绷带,用夹板捆紧,有些太紧了,见勒出一圈红痕,又适当松了一点。

“脱臼一次,没有好好静养,后续容易习惯性脱臼,我给您固定上了,尽量少活动。”

包扎流程做完,金医生收起手上的活,接着说道:“好了,诊金已经付过,这些是要更换的药。之后,罗斯,我也要往南去了。”

罗斯沉默,村子里一个个相熟的人都陆续背井离乡,大概要不了多久,塔山村就会彻底变成一座死村,以前的时候多热闹。罗斯陷入他陈旧的回忆里。

见没人回话,金医生也不在意,有条不紊地留下一部分膏药和绷带,把剩下的包好,除此之外,似乎也没什么可收拾的了。他把白布包收进大包裹里,重新背到了背上。

罗斯意识到这是两人最后一面了,他站起身:“我送送你吧。”

“不用了。”金医生摆摆手,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木屋。

他不过是顺路来看看病,还有自己的路要走。

之后,罗斯独自回了塔山村,把米切尔留在了这里。

荚乐便指挥他去后院把地犁了,新手小屋有配备水井可以种菜,在上一个档时,至少在几个月内,她离开这里前,水井里的水都还是充足的。

匹夫无罪怀璧其罪,对于饥荒旱灾,水就是宝贵的资源,她要求米切尔承诺隐瞒……实际上这里也没有人可以分享这个消息。

半个月后,荚乐的脚踝恢复如初,比金医生预估的要快得多,因为在这期间,她学会了治愈魔法。

至于地里的菜,也长过了两茬——经过神力赐福的种子会加速生长。

总之,一切都在向好发展,食物的压力缓和了不少后,荚乐便会以劳动报酬的方式把食物分一部分给米切尔。

在人人自危,食不果腹的□□时期,他们居然过得还算不错,桌上有肉有菜。

也因此,米切尔和罗斯很珍惜现在宛如天上掉馅饼的日子,对荚乐的秘密心照不宣的缄口默言。

脚好之后,荚乐开始去塔山村串门,尤其她懒得做饭,就带着食材和米切尔一起回去,有时还会在那住上几天。

她时不时想,不如就一直待在新手木屋这里,享受现在温馨平静的生活,种花浇菜,时不时赐予几个深陷苦难的人希望。

她活在魔法世界,魔法世界就不再是平面的游戏,而是真真切切的,有血肉有情感,就像地球那样的星球。

根本没必要像玩游戏一样想着通关升级,肝剧情任务,就普普通通的,平安喜乐,未尝不可。

且米切尔和罗斯待她很好,她从没有感受过这样的温情……

少年青涩的笑脸,有时害羞腼腆,有时活泼生动。她喜欢靠近时米切尔鲜红欲滴的耳尖,喜欢他的热情洋溢,不管她怎么吩咐,也绝不会有怨言。

就很像是一只大狗……听话,温暖,身上有毛茸茸的气味。

而罗斯也很好,是温和有力量有责任心的长辈,经验丰富的猎人……

“看我抓到一只兔子,荚小姐!”恰在此时,米切尔拎着兔子耳朵推门而入,打断了荚乐的思绪。

少年欣喜且动作轻快地把背篓和箭放在地上。

邀功献宝地和荚乐分享:“我已经完全学会怎么烤肉了,今天的饭由我来做,荚小姐您就等着吃吧!这可是未来大名鼎鼎的米切尔骑士亲自制作的烤肉!”

荚乐疑惑:“骑士?”

米切尔早在脑海里预想了很多遍,现在终于等到荚乐问这个问题,兴高采烈地勾起唇角,眼睛眯成了弯月。

“是的,骑士!沙利文大人已经答应收我做勇士学徒!考核通过就能成为勇士,等我有了军功,就能是骑士了!我们就会有自己的领土!”

沙利文大人是塔山村附近城镇的小领主,他最近正愁没人当苦力,招了不少学徒。

荚乐被米切尔的情绪感染,由衷为他感到高兴:“那太好了,你一定会成为骑士的。”

和期望中一样被肯定了,米切尔反而羞涩起来,他挠了挠自己的头发掩饰。

“其实,也没有那么厉害的……我去烤兔子!”

米切尔拎着兔子耳朵落荒而逃。一旁择菜的罗斯忍俊不禁:“这臭小子。”

他嘴上这么说,心里也在为自己的儿子自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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