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你大可放心,我喜欢谁也不会喜欢你。
苏返这话说的决绝有力,一点拖泥带水的意思都没有,落在萧素素的耳中,让她的心舒服了一些,却又没有那么舒服。她蹙了蹙眉,看着苏返,琥珀色的眸子在月色下带着丝犀利:“那你在学校总管我干什么?”
她这样的眼神,像极了自己。
小时候的萧素素眼睛要比现在圆一些,婴儿肥的脸颊加上圆溜溜的眼睛,让整个人呈现一种萌的冒泡泡的“嘟嘟”感,从轮廓到眉毛都像极了黄兰,唯独那双眼睛,跟萧默一模一样。
苏返看的心里一片柔软,他拿起旁边刚上的烤蜂蜜面包,递给了萧素素:“喏。”
他记得女儿最爱吃甜的。
那时候,他们一家出来吃烧烤,黄兰怕女儿吃咸了上火,总是只给几口就管着不让吃了,每一次,小素素都会坐在一边,嘟着嘴眼泪巴巴地看着爸爸。
萧默惯着女儿,把手里的烤面包递给她,那烤面包喷香,金黄油亮的外皮之上,均匀铺洒着一层细细的白糖,每一次,小素素吃的都眉开眼笑的,代价是萧默成功收获黄兰的白眼。
沉默了一下,萧素素接了过去,“我不爱吃甜食。”
她一向是这样直接,今天也不例外。
这话让苏返微微一怔,他盯着萧素素,“我……还以为这个年龄的都喜欢吃甜的。”
萧素素挑起眉,咬了一口手中的烤面包,绵密的口感中带着丝丝缕缕的甜意,悠悠开口:“我记得小时候,我爸特爱带我去吃甜食。也就是小孩子心性,才对那些甜滋滋的玩意儿稀罕得不行,一晃都过去这么久了。”
记忆里的大排档,和如今大不相同。那会儿,没有整齐划一、成规模的摊位,不见高高竖起、齐刷刷的大牌,更没有喇叭里事先录制好、反复播放的揽客吆喝。不过是在街边随意支起一座炉子,用一只灯泡简单凑出一个 “烤” 字当作招牌,旁边再摆上几个小马扎,便成了人们深夜解馋、谈天说地的好去处 。
那时候,萧默一个星期也就只能回来一两次,是萧素素童年记忆里最快乐的时候,他们一家三口会手牵着手漫步街头,看到好吃的,她跳起来望着爸爸,爸爸就会弯下腰,刮一刮她的鼻子,说一声“小馋猫”,带着她过去。
“小时候,我叔带着我玩,经常会看见萧叔叔,他人和善,对我挺好。”
苏返撒起谎来,脸不红心不跳的,萧素素听了,看着他:“一般没有人说我爸不好。”
她说这话的时候,眼里闪着光,这么久以来,苏返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神采,他的身子向后,很放松地问:“我记得那时候也远远地看到过你一次,你穿着一件粉色的小裙子,扎着蝴蝶结,脸蛋跟四喜丸子似的,脸蛋儿胖的肉往下流。”
四喜丸子?
萧素素奋起反抗,“我也见过你,腿长手长脖子长的,面条似的。”
她根本没印象,只记得那会爸爸因为缉毒警察的身份,把她和妈妈保护的很好,很少让外人见,就连朋友,也仅限于那么亲密的几个。
当时萧素素还小,不懂事儿,只是有一天睡得迷迷糊糊的,感觉爸爸搂着她,亲了亲她的脸颊,跟妈妈嘀嘀咕咕地说着:“就四队那个,让人摸家里去了,妻子迫害了,畜生一样,襁褓里的婴儿都没有留下来。”
……
果然是青春期的孩子是说不得的,苏返望着她,轻声说:“萧叔叔他很爱你。”
街道里,带着烧烤味的晚风徐徐吹过,旁边桌,喝多了的客人三三两两的划拳声飘入耳中,马路旁的路人偶尔会被美食吸引,驻足片刻,匆匆离开。
萧素素听了之后没有什么反应,只是低着头盯着碗里泛起涟漪的汤看了许久,再抬起头时,她的脸上已经挂起了玩世不恭的笑:“爱有什么用?”
“他死那么早,身体都化成灰了。”
再也不能拥抱她,不能保护她,不用刮着她的鼻子叫“小馋猫”了。
树影婆娑,被风吹得沙沙响,远处根本就没上厕所的黄兰安静的等待,目光,一直望着女儿和苏返的方向。
赵宇从洗手间出来后就点了颗烟,叼在嘴里,这样的场合,他总是觉得不自在。
“赵宇。”
黄兰冷不丁的叫他,吓得赵宇一个哆嗦,他赶紧转身:“啊?怎么了,嫂子?”
黄兰静静地凝视着他,双唇轻抿,默不作声。岁月在她脸上留下了痕迹,酒精也渐渐侵蚀着她的身体。然而,她那直白的目光,依旧锐利如昔,令赵宇如芒在背,浑身不自在。
这一段时间,天气都是潮湿,下了几场小雨,按理说,燥热早就被雨水冲的淡了许多,可赵宇身上一层一层的汗往外冒,嘴里叼着的烟多要让他咬碎了。
“以前,萧默和我说,你们审问嫌疑人的时候,往往刚开始都不会沟通,只是目光注视对方。”
平日里,萧默在妻儿面前总是一副笑意盈盈的模样,温柔体贴,关怀备至,周身都散发着暖煦的柔光。然而,黄兰却见过截然不同的他。在审讯嫌疑人的场合,那个亲切温和的丈夫与父亲像是瞬间切换了身份。原本满含笑意的眼睛,刹那间锐利如鹰,目光仿若能穿透人心,凌厉得让人不寒而栗。
“往往那些藏了事儿的人,一个眼神就足以让对方无处遁形。”
赵宇沉默了。
黄兰注视着苏返和女儿的方向,缓缓地说:“我想他,真的很想很想,所有人都劝我,早该走出来了,迎接新的生活,我也以为,我能走出来,我会走出来的……”
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平静的诉说了。
记得丈夫刚去世的时候,大家都劝她“节哀”,同时都表达希望她能早点走出来。
可该怎么走,谁也没有告诉她。
黄兰知道,现在的社会跟那时候不一样了,年轻人的爱情,她也看到过,没有什么所谓的天长地久,只要开心就在一起,不开心就分开,活的就是个无拘无束。
她也想那样,也羡慕那样。
可是她做不到。
小时候,黄兰和萧默同在一个大院里生活。
黄兰是被收养的孩子,在那个大院里,恶意肆意滋生。
背后,人们总是骂她 “野种”“没爸妈的野孩子”,光天化日下,一群顽童追着她打骂。久而久之,她习惯了独自蜷缩在墙头,偷偷哭泣,那是她小小的、能躲开纷扰的角落。
那天,午后的阳光格外暖煦,黄兰正哭得肝肠寸断。突然,一个声音悠悠飘来:“你要上来看看吗?这边的风景特别好。”黄兰浑身一震,满是泪痕的脸迅速转过去。只见围墙上,萧默身姿挺拔地站在那儿。他身着白色短袖与牛仔裤,背后的光仿若一层薄纱,笼罩着他,光线太过耀眼,以至于他的面容有些模糊不清。
可黄兰永远都忘不了,萧默伸出手时,脸上绽放出的笑容,一口洁白的牙齿在阳光下闪烁,灿烂夺目。他只说了一个字:“来!”
或许是那夕阳太过醉人,或许是被萧默那灿烂的笑容晃了神,向来自卑怯懦、封闭自己的黄兰,鬼使神差地就将手递了过去,任由萧默拉着她,稳稳地坐上了墙头。
萧默没有说半句安慰的话。
那一天,两人的双腿在墙头轻轻晃荡着。微风拂过,黄兰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大自然的美好。夕阳的余晖似金色的纱幔,温柔地包裹着世间万物,那一刻,她灰暗的世界里,悄然照进了一束光 。
过了许久,也许也没那么久。
那道光,那个笑,就那么深深的印在了黄兰的心中。
是她老土了吧,是她被时代淘汰了吧。
——从前车马很慢,书信很远,一生只够爱一个人。
她真真就一辈子只爱了萧默一个人,以至于,当她最后一次抱着鲜血淋漓的丈夫,感觉到他的身体一点点变凉时,黄兰也想就跟着他一起走了。
可是她不能。
她知道,他放心不下女儿。
黄兰是活下来了,她也想要努力让自己坚强,即使做不到忘记,也要从痛苦中走出来,把女儿培养长大成人,那样,她就放心去找萧默了。
可时光那么快啊,快到,她始终无法忘记萧默,从他的音容笑貌中走出来;
时光又那么慢,慢到还没有熬到女儿长大。
“嫂子……我——”
赵宇捻灭了烟,有些话,他答应了萧队,没有办法说出。
黄兰看着已经和女儿聊起来不再那么争锋相对的苏返,自顾自地说着:“你们的萧队,大概以为十年了,我会忘了他吧……可我日日夜夜都思念着他呢……他如果真的回来了,无论是什么样子——”她眼圈蓄满了泪,看着放松下来的苏返将衬衫随意翻折两折,烟尾火星明灭在修长的指间,慵懒地靠在椅子上,黄兰笑了,流着泪笑了:“我都会第一时间认出他的。”